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预决算信息公开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10-27 11:40来源 : 罗湖区人民法院
【字体:
                                                                         

 

 

罗湖区人民法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罗湖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执行权,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罗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罗湖区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清水河法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含执行一科、执行二科)、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机关服务中心等共计18个部门。

(二)人员构成情况

    罗湖区人民法院现有编制人员275人,实有在职人员252人,离退休人员33人,雇员76人,临工27人,共计388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院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围绕我区工作大局,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以当好排头兵示范法院为目标,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较好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1、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535件,办结22254件,结案标

的金额15.29亿元,结案率为98.76%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刑事案件21922953人。助力维护治安环境,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涉黑、“两抢一盗”等暴力性犯罪、多发性侵财案件8011106人。助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全国首例利用P2P平台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引起较大社会反响。坚持个案审慎原则,把好每一宗案件的质量关,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特别是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努力提高刑事审判效率,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全年适用快审机制审结刑事案件883宗。20141125日,深圳市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市委区委相关领导参加现场会并在我院旁听一起轻微刑事快审案件。随后我院作为试点法院之一作了经验介绍,取得较好效果。

加强民商事审判,促进社会和谐。审结各类民商事诉讼案件14194件,其中调解撤诉7167件,调解撤诉率达52.88%。扩大民商事案件速裁范围,适用速裁机制审结简易民商事案件4778件。妥善处理金融、债务、房地产、劳资等纠纷,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在审理原告邓先花等171名原告诉被告深圳市维富化工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密切关注,耐心劝导,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促进和谐家庭关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案件1022件。服务罗湖科技创新,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56件。2014425日,我院有两宗案件入选全市法院评选的2013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的新闻发布会上,我院法官作为代表出席并接受媒体提问,展示我院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良好形象。

加强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   202件。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相结合,努力构建和谐行政关系。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力度,促进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全年化解行政诉讼案件27件。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等行政机关讲授行政法律知识,助力化解基层矛盾、从源头减少行政纠纷的发生。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区属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54.5%20141126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张玉娟审判长率队来我院就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具体机制和经验做法作专题调研。

加强执行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执结各类案件    件,执结标的金额7.29亿元。创新保全措施,在审理一宗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时,依法冻结当事人名下支付宝账号创新执行方式,依托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全程公开,同时打破地域和形式限制,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认真部署,明确分工,有效克服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简单粗暴执行现象。坚持做好执行案件的实时播报, 对案件信息录入、公开工作实行每周一报。用足法律手段,推行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善执行威慑、执行联动机制,全年对规避执行的当事人采取拘留措施85人次,报送限制出行、出境108人次。

2、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适应群众要求进一步改进便民工作,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继续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加强“三大平台”建设,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出台《司法信息节点录入及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及时全面地公开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对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每月上报,不定期检查,做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公开生效裁判文书7108份。坚持公开、服务、监督三合一理念,完善执行公开网的网上办事和网上监督功能。持续开展微博直播庭审活动,与中国法院网合作,探索以视频形式直播庭审过程。升级微信公众帐号,使其与三大公开平台的内容对接,将司法公开与司法服务从互联网终端扩展到移动终端。《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20141115日,在检察日报新媒体与新媒体排行榜联合发布的首期“中国法律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上,我院微信公众帐号榜上有名,在政法机关类中排名第七。

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完善诉讼指引服务,加强对立案当事人立案材料的规范化指引,既方便当事人诉讼,也提高立案工作效率。增设诉讼材料收转窗口及司法财务窗口便于当事人递交诉讼材料,及办理诉讼费退费、执行款划拨等业务。作为全省首批试用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的基层法院,积极试用,加强探索。深入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为社区群众、企业、校园“送法上门”,“送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司法救助政策,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12.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按照救助程序和标准,发放执行特困群体救济基金9人次25.41万元。

有效化解涉诉信访问题。促进来信来访件信息化办理,对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通过“深圳法院信访管理系统”及时登记、转办,提高接访工作效率。促进来信来访件规范化办理,准确区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诉与访,属于诉类事项按照审判诉讼程序依法解决,属于访类事项按照我院《信访工作规程》及时办理答复,提高接访工作质量。通过“远程视频”技术开辟信访新渠道,让当事人得以“面对面”地向最高人民法院接访法官表达自身诉求。认真落实院长接待日、法官轮值接访、初信初访由承办法官接访等制度。加大信访督办力度,落实信访责任。全年共接待当事人来访625人次,处理信访件408件。

3、积极推动改革创新,破解法院发展难题 

找准改革的目标和切入点,以“必须改”的强烈责任感和“可以改”的坚定信心推进改革创新。主要在以下四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审判权运行机制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取得新的进展。按照《深圳市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大职系,对各类人员实行不同的、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为法官建立单独的薪酬体系,对法官工资进行薪级套转。组建41个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对审判办案人员进行优化组合,对审判工作运行机制进行重构,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问责机制、保障机制,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

家事案件审判方式改革取得新的进展。设立家事审判庭,从各民事审判业务庭抽调善于进行心理疏导、情感沟通的人担任家事纠纷的审判人员和审判辅助人员,探索柔性、专业的审判模式,集中审理婚姻家事案件。通过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加强对弱势方的保护。与罗湖区司法局、罗湖区妇女联合会共同建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遴选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及家庭生活经验的人员担任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协助法官以和谐的方式化解家事纠纷。

精细化管理取得新的进展。工作指引逐步精细化。开展工作指引类专项调研,调研成果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审议,形成《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工作精细化管理手册》等13项工作指引在全院发布试行,涉及立案、庭前准备、司法鉴定等多个领域。审判质效管理逐步精细化。坚持每月集中分析研判审判态势,每季度集中开展案件评查,加强对办案情况的动态监控,适时调整资源配置,细化管理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人。法官绩效考核逐步精细化。根据近三年全院各项收结案数据,制订各审判执行团队及主审法官结案工作量和考核细则,进一步明晰各审批层级权责,切实落实办案目标责任制。

文化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创新法律文化服务品牌,以罗湖法律文化书院为平台,开展社区人民调解员、家事调解员、调查员等技能培训。探索审判执行“大数据”的研发运用,使法律文化更好地为法治能力创新服务。与深圳法学会、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合作,促成深圳法治论坛落户罗湖,推动提升城市法治能力建设主题文化活动。20141011日,由我院与深圳法学会联合主办的“法律文化系列活动启动暨深圳法治论坛学术报告会”在罗湖法律文化书院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作主题发言,深圳市政法机关有关领导、来自企业、高校的400多名市民代表参加了活动。127日,《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以前海为视角探讨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与城区发展模式》主题法律文化沙龙在罗湖法律文化书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等相关领导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香港大学等高校的教授、知名法学家出席并作相应主题发言。

4、努力抓好队伍建设,增强公正司法能力 

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加强年”活动的部署,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抓政治素质建设。组织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念,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作风问题,进一步密切法院与社会、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组织专题党课,全国优秀法官曹林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讲学”活动,增强政治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强化对宪法与法律的忠诚。

抓司法能力建设。建设“学习型”法院,大力加强司法人才培养。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举办英语学习班、法官论坛   余次。拓宽干警学习锻炼渠道,针对个体和岗位差异,组织各类培训30余场逾1800人次。组织副科级干部和新任助理审判员到信访室值班锻炼,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承办深圳法官大讲堂,邀请最高院司改办规划处何帆副处长主讲新一轮司法改革重点与难点,得到干警好评。

抓廉政作风建设。结合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遏制司法腐败。大力整治“六难三案”,服务意识、纪律作风、司法礼仪均得到加强与完善。扎实开展以“严明组织纪律、铸造优良作风”为主题的纪律教育月活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订廉政风险防控方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核查违法违纪投诉,力争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抓后勤保障工作。加强人事管理工作,完善对临聘人员的管理,调动临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针对法庭记录、送达文书、法庭执勤服务进行外包招标,进一步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加强安保工作,根据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考核项目安排,对我院安保工作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大检查与大补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公务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公务车辆集中统一管理,公务用车实行网上审批。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地毯式清查,做到帐帐对应、帐物相符。运用平板及网络设备,打造多媒体、高智能、无纸化办公会议系统,对我院会议室进行升级改造。

5、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加强与区人大及人大代表的联络,坚持举办“法院开放日”等活动。

依法接受检查监督。支持、配合监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落实重大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建立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平台,加强法院官网、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13,50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75.3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6%,其他收入1,826.4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3.53%。主要是上级部门取得的拨款收入和银行帐户利息收入(政府拨款含中央补助款、诉讼费统筹款、国家赔偿金等收入)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2,95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147.97万元,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9,742.03万元,占75.2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09.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00.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4.8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13.67万元;

2、项目支出决算3,213.22万元,占24.80%,主要支出项目支出有:(1)公共安全支出3,206.22万元,用于法院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法院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99.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68万元(其中:1-6月份支出86.26万元,7-12月份支出113.42万元),2014年共报废3辆、无更新购置车辆,年初公务车保有量78辆,20146月实行公务车改革后,法院车辆保有量29辆,平均每辆3.7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附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015101733754_1.xls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