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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4)粤0303执恢1834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7-27 16:23来源 : 罗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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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对有关财产的处分措施,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

  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

发放依据

承办法官

1

(2024)粤0303执恢1834号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新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圣辉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卓锦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泓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宏昌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王延辉

410000

案外人王延辉误将(2026)粤0303执3262号案件的案涉房产(罗湖区太白路悦彩城3栋1401)拍卖款410000元转入本案执行款账户,现需向案外人退回该笔款项。

马文涛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2027年7月29日

2、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3、公示监督电话:0755—2501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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