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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0)粤0303执3935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4-24 09:01来源 : 罗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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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对有关财产的处分措施,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

  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

发放依据

承办法官

1

(2020)粤0303执3935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石小付

石梦婷

144000

退付被执行人石小付唯一住房保障金,石小付提供其女儿石梦婷银行账户作为收款账户。

陈华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27日

  2、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3、公示监督电话:0755—2501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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