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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5)粤0303执11115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2-06 15:05来源 : 罗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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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对有关财产的处分措施,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自即日起对社会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

  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

承办法官

1

(2025)粤0303执11115号

王克重

深圳圣大中医门诊部

龚小芬

人民币12768.27元

胡飞

2

(2025)粤0303执11115号

王克重

深圳圣大中医门诊部

陈鸿禧

人民币31808.05元

胡飞

3

(2025)粤0303执11115号

王克重

深圳圣大中医门诊部

兰柳艳

人民币11670.49元

胡飞

4

(2025)粤0303执11115号

王克重

深圳圣大中医门诊部

刘德锐

人民币14027.62元

胡飞

5

(2025)粤0303执11115号

王克重

深圳圣大中医门诊部

任芸

人民币1016.96元

胡飞

6

(2025)粤0303执11115号

王克重

深圳圣大中医门诊部

张静

人民币21255.06元

胡飞

7

(2025)粤0303执11115号

王克重

深圳圣大中医门诊部

刘忠启

人民币40943.72元

胡飞

8

(2025)粤0303执11115号

王克重

深圳圣大中医门诊部

杨立新

人民币8673.12元

胡飞

9

(2025)粤0303执11115号

王克重

深圳圣大中医门诊部

温新华

人民币17262.15元

胡飞

10

(2025)粤0303执11115号

王克重

深圳圣大中医门诊部

黄洪姬

人民币10663.88元

胡飞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8日

  2、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3、公示监督电话:0755—2501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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