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案号
被执行人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
发放依据
承办法官
1
(2025)粤0303执15781号
洪达举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十号
1490000元
同意将退赔被害单位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的款项人民币149万元转至指定账户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十号。
曾莉萍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2日
2、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3、公示监督电话:0755—25038143、8263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