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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4)粤0303执10109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5-13 16:46来源 : 罗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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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对有关财产的处分措施,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自即日起对社会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

  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

发放依据

承办法官

1

(2024)粤0303执10109号

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乡支行

朱素涵、吴琼、吴杰伟

孙贺鹏

100000.00

买受人孙贺鹏承诺支付给被执行人的额外装修补偿,因买受人与被执行人案外达成和解,双方笔录确认该装修补偿款原路退回给买受人。

郑立薇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5日

  2、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3、公示监督电话:0755—2501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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