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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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25)粤0303执1115号案申请执行人钟飞鹏与被执行人龙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身份证号码:5226281976******16)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暂计至2025年12月18日为本息合计人民币582988.00元。因被执行人龙飞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钟飞鹏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龙飞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龙飞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按实际执行金额的10%予以奖赏。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的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左法官、贺助理
举报电话:0755-22327113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被执行人:龙飞,男,1976年10月25日出生,身份证住址贵州省锦屏县茅坪镇宰大溪村三组****号,身份证号码52262819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