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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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大洋珠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秦振凯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52600.02元及相关利息。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大洋珠宝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秦振凯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秦振凯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实现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000元予以奖赏。
本院将依法对提供相关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55-22740212
联系人:危法官
二〇二六年三月四日

被执行人:秦振凯,身份证住址:河南省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青屏大街53号院,身份证号码:410182********7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