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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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303执6642号
申请执行人李勤华与被执行人林子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林子娇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林子娇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予以奖赏。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55-25038422
联系人:李法官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被执行人:林子娇,女,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 2097 号 3 栋 504,身份证号码:441581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