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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18)粤0303执9442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1-12 15:01来源 : 罗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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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3执9442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与被执行人刘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暂计至2026年1月4日为人民币1031022元及相关利息。因上述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李*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刘毅名下或其隐匿、转移财产的线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毅名下财产或其隐匿、转移财产的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的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55-25404467

  联系人:王法官、刘助理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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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刘毅,男,1978年5月11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湖南省醴陵市花园庵1号7栋702室,身份证号码:430219197805111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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