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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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303执16045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武汉海伦天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深圳文业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170807.01元。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武汉海伦天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深圳文业实业有限公司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深圳文业实业有限公司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予以奖赏,悬赏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1242.1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55-25426640
联系人:郝法官、林助理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被执行人: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128号宝能汽车大楼501整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89177W。
被执行人:深圳文业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128号宝能汽车大楼5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D1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