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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粤0303执14223号
关于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杜宝春与被执行人孙浩贷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55574.5元。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杜宝春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孙浩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孙浩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予以奖赏,悬赏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336.18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55-25723302
联系人:朱法官、吴助理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被执行人:孙浩,男,住所地:,身份证号码;42038119920529****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沙角社区凤凰二路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