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法院关于选录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及启用《深圳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2015年修订)》的通知
各入册深圳法院中介机构:
根据广东省高院关于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2015修订)(第一批)(第二批)粤高法[2015]328号、340号文件的通知,根据中院申报入册《深圳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2015修订)》大部分己获省法院审核通过,该名册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原旧名册在2015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已入围深圳中院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名册的各相关机构并有意申报入册到罗湖法院的中介机构,请各相关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联系人)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12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到罗湖区法院1611室办理申请登记,逾期不申请登记者,不予选录。
联系人:刘松亮 0755-25038084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