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推进小额速裁
2011年4月,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小额速裁试点单位。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小额速裁试点的收案范围是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不足5万元的给付之诉案件。当事人选择适用小额速裁的,由速裁法官独任审理,速裁法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和询问证人的时间、方式。适用小额速裁审理民事案件,需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当事人不得对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对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审判监督庭提出异议,由审判监督庭对异议进行审查。适用小额速裁审理的民事案件,免予收取诉讼费。为配合试点工作的进行,我院制定了《关于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小额速裁案件审理规程》,从制度上为试点工作提供保障,并在立案时对当事人进行引导,鼓励他们选择适用小额速裁简易程序。试点以来,我院共办结小额速裁案件169件。
推进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改革工作
2011年年初,我院被省高院确定为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法院之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在三类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的行政案件中,一审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为此,我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意见》、《简易程序告知书》、《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庭审提纲》等文件材料,并于7月14日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了原告郑某某诉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湖大队公安道路交通管理行政纠纷一案,经审理,法官当庭驳回了原告郑某某的起诉。通过简易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方便了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全年符合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两件,已审结1件,另1件已排期等待开庭。
全面推进审前调解工作,实现民商事案件审前调解“全过滤”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审前调解工作,我院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审前调解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决定对所有民商事案件在立案后进行调解“全过滤”,确保审前调解的前置性,同时也对审前调解的细则加以完善。我院专门选配法官、法官助理及陪审员专司审前调解工作,与速裁庭共同组成我院审前调解中心。目前,我院审前调解中心共有成员20人,其中专家型法官1人、资深法官5人、年轻法官4人、法官助理8人、人民陪审员2人。此外,我院在原有立案大厅调解室的基础上又在7楼新设两个调解工作室,并进行全新的装修布置,力求营造良好舒适的调解氛围,进一步提高调解效率。我院自去年10月成立审前调解中心以来,审前调解工作成果显著:其中调解撤诉案件1742宗,司法确认案件543宗,总共结案2285宗,为高效便捷化解民商事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
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建立联调机制
2011年7月14日,我院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调解工作室”,与民政局联合推出离婚纠纷司法与行政无缝对接,试行离婚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调解工作室由我院11名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以轮岗的方式担任调解员,为离婚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的调解服务和司法确认。联调机制建立至今,共调解离婚纠纷案件43件,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两万余元。极大地降低了当事人的纠纷解决成本,节约了司法与行政资源。
引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调解中心进驻我院,对商事纠纷进行诉前联调
2011年9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调解中心驻我院调解工作室正式成立。其职能主要是协助我院调解商事纠纷,引导当事人对案件进行司法确认。该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具有高效快捷、省钱省事、保密性强、成功率高等优势,深受当事人欢迎。成立至今,已受理商事纠纷36件,其中成功调解12件,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10件,涉及标的达166.9万元。
在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的基础上,启动“法官进企业”和“法官进校园”活动
在以往“法官进社区”活动的基础上,2011年7月,我院开展了“法官进企业”活动,对罗湖区知名企业进行走访并开展联调工作。10月18日,我院与区关工委、教育局、团委等部门联动,率先启动“法官进校园”活动。“法官进校园”活动以“关爱成长,与法同行”为主题,派驻法官担任罗湖辖区中学法制辅导员,采取校内与校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罗湖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力度。活动中,法官将通过现实的案例,向青少年讲明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又将受到怎样的处罚,增强未成年人明辨是非的能力。同时,我院成立了专门的“法官进校园”工作组,统一联系协调此项活动。
罗湖法院开通官方微博
2011年12月,罗湖法院在新浪和腾讯网开通实名认证的官方微博,设立司法公开、案件聚焦、法官说案、法官故事、法官微语等七个栏目,实现了在线沟通民意、动态信息发布和庭审实时直播。其中“司法公开”一栏是法院微博的品牌栏目。罗湖法院在该栏中不定期以图文方式直播案件庭审过程。从2012年3月22日开始第一宗直播庭审活动以来,微博直播庭审工作逐渐常态化、制度化,在数量上达到平均“每日一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