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司法改革
一、我院正式启用新版诉讼信息管理系统
二、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 提高刑事案件审判效率
我院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联合签署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办法》,全面启动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该机制实施一年多以来,运行良好,效果显著。2008年,运用快速审理机制审理轻微刑事案件303件,平均审结期限11天。
三、我院首次采用电子邮件送达法律文书
我院在执行一起离婚案件中采用电子邮件向身在南极参加考擦采访的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这是我院首次采用电子邮件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
四、邀请检察官参与刑事执行异议听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