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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03民初17288、17290-17291、17293号
尹崎、张风波、吕路章、杨春燕: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尹崎、张风波、吕路章、杨春燕信用卡纠纷四案,案号为(2024)粤0303民初17288、17290-17291、17293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原告信用卡欠款,之后的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按合同约定计至清偿之日止;二、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4年08月27日14时30分在本院速裁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