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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303刑更3号
罪犯黄韵然,女,2000年2月9日出生,因犯职务侵占罪于2022年10月17日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罪犯黄韵然不服判决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罪犯黄韵然以其现系怀孕的妇女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
对其申请,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罪犯黄韵然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期自公告之日起五日。
如对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
电话:0755-25038191/0755-25038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