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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303民初12496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7-24 15:51来源 : 罗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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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3)粤0303民初12496号    

徐奕鹏、第三人杨红磊

原告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徐浩徐奕鹏,第三人杨红磊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0303民初1249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撤销被告徐浩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北侧宝泉庄2栋705号房屋转让给被告徐奕鹏的行为;2.判令被告徐奕鹏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北侧宝泉庄2栋705号房屋二分之一份额恢复登记至被告徐浩名下;案涉房屋市场价值为人民币518万元,因本案原告请求撤销被告徐浩将案涉房屋50%份额转让给被告徐奕鹏的行为,诉讼标的额为259万元。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本院定于2023年9月28日10时30分在本院七楼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法院联系人:李观兰

电话:0755-25038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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