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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303民初11878号
高微:
原告上海竞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黄伟俊、黄杰伟、高微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0303民初11878号。现因本院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3年08月10日09时30分在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法院联系人:张书香
电话:0755-25038252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