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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11411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11-22 09:53来源 : 罗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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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3民初11411号    

 

深圳前海九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原告詹塔与被告许健荣、深圳前海九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沈凤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303民初11411号原告詹塔上诉状内容为

一、撤销(2022)粤0303民初11411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三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2020年2月至2020年11月 的房屋租金150000元及水电费、管理费合计36076.87元。
    二、依法改判上诉人无需退还租赁保证金;
    三、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上诉费用;
    该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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