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送达公告

(2021)粤0303刑初1233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10-25 14:49来源 : 罗湖区人民法院
【字体: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

2021)粤0303刑初1233号

我院立案审理的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维奇、金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金赛银公司”)一案,已确定开庭审理的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庭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12114时30分(星期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第六审判庭(楼)

二、旁听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1114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庭审现场旁听(疫情期间,为防范疫情控制人流,旁听人员数量不超过5人,敬请谅解)。因本案的投资人众多,且案件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投资人可推选2-3名代表参加庭审。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旁听的人员应当遵守庭审纪律和规则,服从法院工作人员的安排。庭审现场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旁听人员需佩戴口罩、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038184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21025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