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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
(2021)粤0303刑初1233号
我院立案审理的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维奇、金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金赛银公司”)一案,已确定开庭审理的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庭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21日14时30分(星期一)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第六审判庭(四楼)
二、旁听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11月14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庭审现场旁听(疫情期间,为防范疫情控制人流,旁听总人员数量不超过5人,敬请谅解)。因本案的投资人众多,且案件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投资人可推选2-3名代表参加庭审。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旁听的人员应当遵守庭审纪律和规则,服从法院工作人员的安排。庭审现场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旁听人员需佩戴口罩、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038184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