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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1)深罗法民四(劳)初字1730-1731号
深圳市罗湖区佰沐足浴店、邓建军:
原告李放家、简菊花与你们劳动争议二案,案号为(2011)深罗法民四(劳)初字1730-1731号。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11月30日14时30分在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法院联系人:胡曼晴
电话:0755-2232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