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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03民初15149号
胡远友、车传庆:
原告深圳市大丹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胡远友、胡蝶、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金铯月光保健按摩店、第三人车传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303民初1514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
准予原告深圳市大丹实业有限公司撤诉。
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