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彭尧忠:
本院受理原告林武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303民初161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林武杰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林武杰负担。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