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送达公告

(2022)粤0303民初14513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8-15 15:17来源 : 罗湖区人民法院
【字体: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公告

 

欧阳百炼:

本院受理原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22)粤0303民初14513号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粤0303民初145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陈志强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陈志强负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