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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14432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8-12 17:09来源 : 罗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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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3民初14432号    

 

深圳市汉韵唐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李春科与被告深圳市汉韵唐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合餐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3民初14432号。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独任审理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9月27日16时00分在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二 

 

法院联系人:陆助理

电话:0755-2274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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