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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842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8-12 14:46来源 : 罗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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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3民初3842号

    

上海精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创律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深圳市佳帝斯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精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精意装饰材料(泗阳)有限公司、上海精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创律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3民初3842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反诉状、原、被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反诉)、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10月9日09时30分在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法院联系人:钟安琪

电话:0755-2503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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