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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关于2026年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4-14 17:04来源 : 罗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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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本院人民陪审员2026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公告如下:

  本院每名人民陪审员2026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为30件。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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