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
上午:0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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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3〕2号)、《罗湖区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食堂餐具清洗消毒设备及冷库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罗湖区人民法院食堂餐具清洗消毒设备及冷库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成交供应商:深圳市柏畅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292,137元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经组织深圳市恒兴盛厨具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冠华有限公司、深圳市柏畅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成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四家单位按综合评分法评分后,确定深圳市柏畅发展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联系电话:欧阳先生25031904、郭先生25038210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