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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补录人员名单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4-06 17:47来源 : 罗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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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批同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拟开展2020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补录工作,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9名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12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补录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现将补录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公示时间为20214月7日至4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受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邮编:518021,电话:0755-22741614,传真:0755-2503832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我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录用情形的,我院将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补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补录人员名单.xlsx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14月6日

 

 


附件:1747425327.xlsx

17474269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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