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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9〕2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8〕2号)、《罗湖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罗湖法院公务车辆保险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罗湖法院2020年公务车辆保险供应商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预算金额:资格招标
3.采购内容:全院公务车辆的商业险、交强险、车船税
4.资金来源:2020年预算
5.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6.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摇珠法
7.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声明函);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财产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资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声明函等;
2)服务承诺及方案:承保服务方案、理赔服务承诺、增值服务承诺、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等;
3)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人的经营规模、承保实力、投标人总公司实力、投标人政府部门承保经验(5个或以上)、投标人服务评价、投标人偿付能力;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合同期限:
中标后,与供应商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最多可续签2次。
三、投标相关事宜
投标人在2020年4月3日18:00至2020年4月8日18:00期间进行投标报名响应,并将投标文件及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邮箱lhfycg@szcourt.gov.cn,逾期报名者,我院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中,方案、公司简介、案例、报价等均需加盖公章并以PDF格式提交,文件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全称。
1)开标时间:2020年4月9日10:00
2)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3A
3)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4)我院办公室享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1208
联系电话:0755-25038210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