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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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 (深财规〔2019〕2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8〕2号)、《罗湖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及自行采购项目委托代理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罗湖法院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及自行采购项目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采购内容:三家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及一家自行采购项目委托代理机构
3、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4、定标方法:
1) 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分法(评选最高分的五家)+摇珠法(五家抽取三家中标)
2) 自行采购项目委托代理机构:摇珠法(从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商中通过摇珠法确定,三家抽取一家中标)
5、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内(详见附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相关事宜:
供应商在2019年 12 月 24 日 16 : 00 至20 19年 12 月 29 日 16 : 00 期间进行投标报名响应,并将投标文件及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邮箱lhfycg@szcourt.gov.cn,逾期报名者,我院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中,公司资质、服务方案、公司简介、报价(拟向使用代理服务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标准)均须加盖公章并以PDF格式提交,文件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全称。
开标时间:20 19 年 12 月 30 日 11 : 00 。
1) 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3A。
2) 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3) 我院办公室享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罗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0755-25038208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