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关于2018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 (深财规〔2018〕1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8〕2号)、《罗湖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2018年工会节日慰问品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工会节日慰问品项目(2018)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预算金额:42.15万元
3、采购内容:采购一批面向单位员工的节日慰问品,并由供应商完成慰问品的市内配送、发放。(详见附件)
4、供货期要求:7个工作日
5、资金来源:2018年预算
6、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7、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摇珠法(由我院采购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评分后,再由采购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摇珠抽签法定标,确定1家供应商)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日用百货、批发零售类、礼品类、电子商务其中之一。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信息等)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相关事宜:
供应商在2018年11月23日18:00至2018年11月29日9:00期间进行投标报名响应(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司的方案及联系方式,逾期报名者,我院将不予受理)。方案及资质(扫描成一个PDF版)交至邮箱 lhfycg@szcourt.gov.cn。
1)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10:00。
2) 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3A。
3) 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4) 我院办公室享有最终解释权。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1603。
联系电话:0755-22327609。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
序号 |
采购项目 |
相关要求 |
1 |
节日慰问品 |
(1)提供的商品种类需包括清洁沐浴用品、粮油、水果、食品等。 (2)提供的非生鲜用品的保质期或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 (3)可供选择的慰问品不得少于100种,供应商需提供网上商城选货平台; (4)节日慰问品的发放形式:配送至我院工会会员指定地址(不超过500个地址) (5) 方案中需包含提供商品种类、价格折扣及类似项目业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