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于2023年4月20日立案受理的公益诉讼起诉人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高泽锋、薛贵盛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30日。
联系人:梁晓琳,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联系电话:0755-22327917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罗湖司法大厦罗湖区人民法院3楼310室
附:
1.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
2.和解协议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