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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15096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9-22 17:06来源 : 罗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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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3民初15096号    

阮建功: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区支行与被告阮建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3民初1509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18147.72元、利息1106.43元、罚息(含复利)9599.95元,合计人民币28854.1元(利息、罚息、复利暂统计至2022年3月23日,之后按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际支付至本息还清之日止),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请求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11月08日10时30分在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法院联系人:李湘湘

电话:0755-2503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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