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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建院40周年宣传片 拍摄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2-28 17:00来源 : 罗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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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060号)、《罗湖区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建院40周年宣传片拍摄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服务内容及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服务内容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建院40周年宣传片拍摄项目

数量

1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宣传片最终完成

用途

纪念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建院40周年,增强干警职责使命,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认同感

采购需求

拍摄一部时长为3-5分钟的形象宣传片

二、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万圆整(¥90,000.00

三、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被采购人邀请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1)深圳市风和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深圳金画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深圳市蓝图四季传媒有限公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具体技术要求

序号

技术明细

招标技术要求

 

 

1

 

 

 

前期拍摄策划及准备

1)确定拍摄剧本。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完成剧本创作、视频素材收集、完善脚本等;

2)制作拍摄流程安排表。统筹安排拍摄中期安排情况,需与采购方协商定制。

3确定拍摄场地和所需道具。根据剧本需求,提前确定拍摄用地时间,和场景拍摄所需道具。

4)确定拍摄人员及服装造型化妆时间。

5)确定拍摄器材及搬运进采购方处时间。

2

中期拍摄过程

1)与采购方对接人协商,到采购方处进行拍摄。

2)根据剧本需要,到租借拍摄场地进行拍摄

3)补充拍摄镜头。

3

后期制作

1)根据剧本内容,和方案日期完成粗剪视频。经采购方审核修改,协商修改视频;

2)完成最终版视频剪辑,对终版视频进行包装。

六、商务需求

序号

目录

招标商务需求

(一)服务质量要求

1

人员要求

服务团队至少由8人构成,项目团队成员须包含项目负责人、导演、摄影师、灯光师、化妆师、美术指导、配音、动画设计等。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三年及以上专题汇报片导演或制作工作经验。

2)团队成员具备传媒类、广告类、文创类、美术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根据采购人需求,投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安排相关人员。

4)如服务人员相关工作未能达到要求或不满足相应工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对服务人员提出更换要求,投标人须全力配合并作出人员调整。

2

时间要求

1)确定拍摄脚本时间为2022年1月4日之前

2)拍摄完成时间2022年1月6日之前

3)后期制作初稿2022年1月12日之前

4)最终完成1月中旬

3

质量保证

项目保证期为3个月,期内可返回修改采购方要求内容。

4

保密要求

1)投标人应实施项目之目的了解到保密信息时,应仅因实施之需使用该保密信息,而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自行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

2)投标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承担保密义务。投标人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投标人应当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

5

其他

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二)其他商务要求

1

关于到岗

签订合同后 3 天(工作日)内。

2

履行地点

原则上在采购人处进行拍摄,根据拍摄需要,到摄影棚、其他外景进行拍摄。

3

履行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宣传片最终完成时。

4

关于验收

20天内制作成片

七、相关事宜:

1、投标时间:2021122817:002021123117:00。请投标人于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发送至lhfycg@szcourt.gov.cn,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要求:①文件格式为PDF;②将价格、实施方案、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前期策划和拍摄准备、中期拍摄阶段、后期制作阶段、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违约承诺、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服务网点、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项目拟使用的拍摄器材情况、项目负责人情况(限1人)扫描件等汇总成一个PDF文件;③第②项中的文件均需盖单位公章;④邮件主题及投标文件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

3、开标时间:2021123117:00

4、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3A

5、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6、我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享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罗湖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755-82679247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11228

 

附件:罗湖法院建院40周年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doc



附件:110811814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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