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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0〕60号)、《罗湖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消防系统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罗湖法院消防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预算金额: 18万
3、采购内容:消防系统维护服务(需求详见附件)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5、资金来源:2021年预算
6、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7、定标方法:综合评定法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信息等)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标相关事宜:
供应商在2021年07月19日18:00至2021年07月26日18:00期间进行投标报名响应,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司的方案(包含价格、方案,消防资质,派驻的人员及架构(人员必须附相应的社保证明)、通过相关认证情况、同类业绩(3个)、服务网点、履约评价)及联系方式,逾期报名者,我院将不予受理。方案及资质、业绩(扫描成一个PDF版)提交至邮箱lhfycg@szcourt.gov.cn。
1)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7日10:00。
2) 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3A。
3) 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4) 我院办公室享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联系电话:0755-25038210。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1年07月15日
附件:
主要消防设施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广播及对讲电话系统、消防水炮系统、其他包括应急照明、疏散指示、防火卷帘等配套消防设施。
具体服务要求
1、所有驻场人员需穿着中标人的制服及工牌(提供彩照样板)。
2、协助采购人通过消防或生产安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如因维保服务工作不当导致无法通过检查的,由中标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整改费用。
3、能响应采购人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4、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达到消防户籍化管理的标准。
5、配合采购人开展消防演练工作,定期进行消防培训与宣传教育工作。
6、提供的软、硬件服务,应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相关产品授权证书。
7、要求提供该项目主要报警设备的合格检测报告及3CF认证证书。
8、在日常维保工作中除需遵守罗湖法院的消防管理工作要求外还需遵守我院物业的消防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9、在本维保项目的合同期内,投标方应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每月按照罗湖法院要求的时间例行维护不少于一次,及时了解消防设备使用情况及用户反馈意见,派遣专项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常规维护保养与检测服务。
10、若遇重大设备故障问题,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法定工作日范围内 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原因作出判断及采取可行的解决措施排除故障。如须返厂维修的,应提供相应的设备替代。
11、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标书响应中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述内容。
12、罗湖法院消防设施每月维保工作内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