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法院公告

罗湖法院车辆智能钥匙柜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4-09 16:30来源 : 罗湖区人民法院
【字体: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 (深财规〔20192)、《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财规〔20182)及《罗湖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就车辆智能钥匙柜购置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车辆智能钥匙柜购置项目

二、项目概况:

我院原48位钥匙柜已损坏无法使用,现重新购置新款52门智能钥匙柜,实现刷工作证借车还车功能,记录借车还车时间,实现车辆钥匙,车辆油卡统一管理。

三、招标相关事宜:

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3、预算金额:8.5万元

4、工期要求:10日历天

5、预计开工期:20194

6、资金来源:2019年预算

7、定标方法:竞价法

8、项目要求:详见附件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方法和政府采购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相关事宜:

供应商在2019409170020194141700期间进行投标报名响应(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司的方案及联系方式,逾期报名者,我院将不予受理)。方案、公司简介、案例、报价均需加盖公章并以PDF格式提交至邮箱lhfycg@szcourt.gov.cn

1)开标时间:20194161000

2) 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3A

3)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4)我院办公室享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1208

联系电话:0755-250382090755-25038208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9409


 

 

附件:智能钥匙柜要求

一、商务部分:厂家商务要求

1.产品具有公安部检测报告。

2.产品提供不少于2项专利证书。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CEFCC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功能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

管理钥匙数量

52

身份认证方式

工作证 指纹 密码  RFID

组成部份

RFID智能钥匙栓,智能控制读头,柜体,管理系统,控制终端

钥匙集中在一个柜体内单门管理,打开柜门后所有钥匙可见但无权限不可取

每根钥匙均被电子锁锁控, 只有授权用户才能取出;

钥匙位置不但在液晶屏上以中文、数字形式显示,并且钥匙所在位置的LED发光显示定位;取钥匙的人经过身份认证后智能钥匙位上的LED显示灯显示他权限下可取钥匙。

可设定用户的使用期限 可提供一次性用户编码给予临时使用人员借用钥匙

双人或三人提取,系统可以被设定为需要识别双人或三人的授权时才能够提取钥匙;

每一把钥匙都可以设定使用人员的时间段和使用时长。杜绝工作人员非工作时间取出钥匙;

钥匙快速归还功能,当用户归还钥匙至匙柜时,不用核对人员信息可以通过智能钥匙栓的ID号快速准确找到相应钥匙位,同时便于平时的快速查找与保管。

安全电门插锁: 只有授权用户才能打开,另备应急机械门锁,在与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机械强制开门;

先进的固定式还取钥匙设定,换错钥匙位置智能纠错。尤其在紧急特殊情况不用输入钥匙查询编号,便可以更快速拿出钥匙!

分享到: